数罪并罚中“不超过20年”包括20年。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其中,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意味着执行的刑期可以是二十年,也可以是二十年以下,但不能超过二十年。
数罪并罚的原则上限:总和刑期≥35年,上限是 25年。20≤总和刑期<35年,上限是 20年。总和刑期<20年,上限是总和刑期
下限:数刑中最高刑
1,吸收原则1)死刑+其他主刑=死刑2)无期+其他主刑=无期3)有期+拘役=有期
2,限制加重原则拘役+拘役,单罪拘役是 1-6个月,数个拘役,数罪并罚,可以超过6个月达到 1年。
管制+管制,单罪管制是 3个月至2年。数个管制,数罪并罚,可以超过 2年达到 3年。
3,并科原则(分别执行)1)有期+管制,分别执行,管制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执行
2)拘役+管制,分别执行,管制在拘役执行完毕后执行
4,数罪并罚的情形1)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2)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3)附加刑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发现漏罪,先并后减
三,又犯新罪,先减后并
既犯新罪,又发现漏罪:先解决漏罪,再解决新罪,实际操作就是先并后减再并。
缓刑1, 缓刑:暂缓执行刑罚,即附条件地不再执行刑罚,而非刑罚执行完毕。假释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2, 对象条件:判3年以下(包括3年)有期或者拘役的罪犯。
2) 对被判处管制、单处附加刑的罪犯,不适用缓刑。因为没必要。
3)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 可以宣告缓刑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 优待对象:不满 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已满 75周岁的,只要同时满足上述对象条件和实质条件,【应当】宣告缓刑。
5, 对宣告缓刑可以同时适用禁止令
6, 在缓刑考验期必须实行社区矫正
7,缓刑考验期限:1)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2)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限
8,缓刑只适用于主刑
二、缓刑的法律后果成功的缓刑: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失败的缓刑:指缓刑被撤销
1,发现漏罪撤销缓刑后,对前罪和漏罪进行数罪并罚,然后决定执行的刑期。
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不能撤销缓刑,只能对漏罪另行起诉审判。
2,又犯新罪(表明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仍非常大)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满后被发现,都要撤销缓刑。
在数罪并罚后,即使决定执行的刑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再次适用缓刑。
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不撤销缓刑。也不可能构成累犯。
违反规定。指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