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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欠款怎么认定财产问题

#债权债务

24 人看过

2025-08-27 19:10:00

法律解析

夫妻共同欠款的财产认定,需先明确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再确定用何种财产进行偿还。具体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共同欠款的财产偿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欠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该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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