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的法律效力高于公证处做出的公证书的效力。
法院判决书与公证处公证书在法律效力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强制执行力:法院判决书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终局性裁判文书,解决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具有直接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可依据生效判决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公证书除特定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外,一般需通过诉讼程序转化为判决书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终局性效力:生效判决书具有既判力,对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作出终局性认定,非经法定再审程序不得推翻。公证书则仅证明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若存在相反证据可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