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办理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死亡证明: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事实。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房产的归属和权属情况。
继承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和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遗嘱(如有):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需提供遗嘱原件或经过公证的遗嘱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由公证处出具,证明继承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税费缴纳凭证:如契税完税凭证等,证明已缴纳相关税费。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填写继承人及房产的相关信息。
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需所有继承人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供放弃继承的书面证明(如有放弃继承的情况)。如果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需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