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撤资时,对现有在职员工的赔偿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1. 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外企撤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如果外企撤资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应当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 其他赔偿:如果员工与外企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撤资赔偿的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执行。例如,约定了更高的经济补偿标准或者额外的赔偿项目。
4. 赔偿金:如果外企撤资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解除理由不合法等,员工有权要求外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以及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在面临外企撤资这种情况时,员工应当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与企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