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法律上与儿子享有完全平等的继承权。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且遗嘱中明确把财产留给他人或只留给儿子,女儿原则上不能违背遗嘱要求重新分割。
若无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既包括儿子也包括女儿,不论女儿是否出嫁、户口是否迁出,都平等享有继承份额。
实务中常见争议是农村宅基地或传统观念下的“传男不传女”。只要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女儿均可主张分割;若房产涉及家庭共有,应先析产再继承。
如果女儿在父母生前尽主要赡养义务,还可主张适当多分;若有兄弟独占财产,女儿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继承权并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