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有权起诉要求你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不受离婚影响,双方需共同偿还。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主张共同债务,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常见情形
若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未清偿,离婚后前妻独自偿还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要求你承担相应份额。
即使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若前妻因你未履行义务而代偿,有权向你追偿。
注意事项
债务性质认定:需明确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用于家庭生活、共同经营等)。若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
证据保留:前妻需提供债务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及你应承担份额的依据(如离婚协议、法院判决)。
时效问题:追偿权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避免因时效过期导致权利丧失。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若你认为债务不应由你承担,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