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执行案件终本,是指在首次执行程序中,法院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执行措施,但由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案件目前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经法定程序后,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具体来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如果经过查询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无法处置,比如房产存在共有情况、财产已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等,同时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那么法院可能会作出终本的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彻底结束。在终本之后,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而且,法院也会在一定期限内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复查,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依职权恢复执行。
终本是为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但同时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条件具备时有恢复执行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