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签订保密协议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保密协议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且劳动者履行了保密义务,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如果保密协议是在离职时单独签订的,是否有补偿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用人单位会给予补偿,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补偿,劳动者仍有义务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但可能无法获得补偿。
在判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时,还需要考虑保密的范围、期限、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等因素。
此外,法律对于保密协议的补偿标准并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也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与保密协议有所不同,竞业限制是限制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或从事同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