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因为员工存在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公司辞退员工无需支付赔偿。
但如果公司是无过错性辞退员工,比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员工,比如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在医疗期内的员工等,那么公司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律法规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双方对于辞退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