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辞退补偿标准主要取决于辞退的原因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等因素。
1. 如果是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例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况,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劳动者,例如辞退怀孕女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等,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为一般性规定,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法院判决的实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