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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诉讼离婚的条件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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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07:44

法律解析

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判决离婚的关键条件。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

2. 调解无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没有达成离婚的共识,且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才会判决离婚。

3. 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已经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取得了结婚证。

4.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由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在提起诉讼离婚时,当事人应当准备好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