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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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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0:28:48

法律解析

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具体取决于损害的性质、程度和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

1. 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行政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

3. 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等刑罚,同时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等附加刑。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案件中,责任的认定和承担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相关的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