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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担债务后能否向未实缴的股东追偿

#企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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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0:27:47

法律解析

公司承担债务后,通常是可以向未实缴的股东追偿的。

在公司法的规定中,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如果股东未足额实缴出资,当公司对外承担债务时,公司在履行债务后,有权向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进行追偿。

1. 从法律原则来看,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其对公司的基本责任。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实际上违背了这一义务,应当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 从公司的资产构成角度,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实缴出资导致公司资产不足,影响了公司的偿债能力,那么公司在承担债务后向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追偿,是为了弥补公司的损失,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 但是,公司向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追偿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事实,以及公司因股东未实缴出资而遭受的损失与债务之间的因果关系。

4.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股东有合理的抗辩理由,例如公司存在其他违反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对公司的追偿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总体来说,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承担债务后向未实缴的股东追偿是有法律依据和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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