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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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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50:14

法律解析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以下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了录用条件,并且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这些条件。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且劳动者明确知晓。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对于“重大损害”的认定,需要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损失来判断。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且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其解除决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