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没有对旷工明确的定义。
但在实践中,旷工通常指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在正常工作日未到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
旷工的认定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未履行请假手续:劳动者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请假申请,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离岗。
2. 无正当理由:即劳动者不能提供合理、合法的理由来解释其离岗行为。
3. 时间长度:旷工的时间长度会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异。有些单位可能规定连续旷工一定天数,或者累计旷工达到一定天数,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对于旷工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依据其内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
同时,用人单位在制定关于旷工的规章制度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且相关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劳动争议中,如果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对劳动者进行处理,如解除劳动合同等,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存在旷工行为,且该行为符合单位规章制度中关于旷工的规定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