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后,一般不存在具体的不可恢复执行的固定期限。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是,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长期无法恢复执行。比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虽然发现了财产线索,但存在复杂的法律争议需要长时间解决,又或者涉及其他需要长时间处理的法律程序等。
通常情况下,一旦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例如被执行人重新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相关法律争议得到明确解决,执行申请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总之,中止执行后能否恢复执行以及恢复执行的时间,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