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时,股东是否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如果股东已经足额出资,并且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那么股东通常不需要直接对公司的债务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股东存在以下情形,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 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例如股东承诺出资但未实际出资,或者出资的金额未达到其承诺的数额。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倒闭清算时,该股东应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 抽逃出资:股东在出资后又将出资资金非法抽回。如果存在这种情况,股东应当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 滥用股东权利:比如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股东利用公司逃避债务等。这种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违法清算:公司清算时,股东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股东可能需要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判断公司倒闭时股东是否赔偿,需要综合考虑股东的出资情况、行为是否合规等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