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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在劳动法第几条

#劳资纠纷

39 人看过

2025-05-29 11:55:58

法律解析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这些法律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还会涉及到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劳动仲裁法规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武器,但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要注意合法合规的途径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