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需要给借款人一定的准备时间。此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并且给了合理的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或者延长。
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