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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起诉追讨以前的抚养费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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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1:29:13

法律解析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追加以前的抚养费的。

如果子女在未成年期间,父母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在成年后有经济困难或者生活需要,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子女可以向父母主张追加以前未支付的抚养费。

然而,这需要满足一些具体的条件和要求:

1. 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父母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抚养义务。比如,没有支付足额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

2. 子女需要证明自己当前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或者生活需要,例如因疾病、失业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3. 父母应当具备给付能力,即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来支付追加的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于此类情况的处理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父母和子女的具体情况、未支付抚养费的原因等。同时,主张追加以前的抚养费也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通常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件的情况都是独特的,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