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诉讼费金额需根据案件类型及标的额确定。首先,财产案件受理费按标的额分段累计交纳:1万元以下50元;1万-10万部分按2.5%;10万-20万部分按2%;20万-50万部分按1.5%;50万-100万部分按1%;100万-200万部分按0.9%;200万-500万部分按0.8%;500万-1000万部分按0.7%;1000万-2000万部分按0.6%;超过2000万部分按0.5%。其次,非财产案件中,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部分按0.5%交纳;侵害人格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赔偿超5万部分按1%或0.5%分段计算。劳动争议案件固定每件10元。知识产权案件无争议金额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则按财产标准。行政案件中商标、专利等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50元。此外,申请费如财产保全按标的额计算,最高不超过5000元;支付令按财产案件1/3交纳。诉讼费可减半情形包括调解结案、撤诉或适用简易程序。费用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最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