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重婚并以此为依据离婚,通常需要以下几类证据:
1. 书证,比如重婚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签订的租房合同、购房合同等。
2. 物证,例如双方共同生活的照片、录像,或者重婚方与第三者共同生活的生活用品等。
3. 证人证言,知晓重婚事实的邻居、朋友、同事等出具的书面证言或者出庭作证。
4. 视听资料,可能是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出席活动的录音、录像等。
5. 电子数据,比如双方以夫妻名义往来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6. 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或处罚决定,如果因重婚问题引发纠纷报警,公安机关的相关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7. 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证明重婚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收集证据时应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法院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婚时会综合各种证据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