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商品单位犯罪的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应予立案追诉。
生产、销售假药罪: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
生产、销售劣药罪:单位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应予立案追诉。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单位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应予立案追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单位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假冒伪劣商品单位犯罪的追诉标准,具体的认定和判断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而有所调整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