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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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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7:37:51

法律解析

同意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 签订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应当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离婚协议。

2.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 经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 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 提交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3.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4. 法院受理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5. 参加庭审: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需要按时参加庭审,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

6. 等待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