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法律适用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专门法律法规调整。劳务合同则主要由《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者则需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合同目的不同:劳动合同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目的在于建立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劳务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获取相应的劳务报酬。
合同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方主要依靠自己的技术、能力、经验等完成工作任务,获取报酬,一般不涉及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内容。
合同形式不同: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务合同的形式则较为灵活,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争议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务合同纠纷一般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责任不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等。而违反劳务合同,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和民事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