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1. 能够确定侵权人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 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3.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4. 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高空坠物侵权责任的认定,通常会综合考虑坠物的来源、建筑物的使用情况、相关当事人的举证情况等多种因素。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及管理人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