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的依据主要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下是一些可能影响判决的因素:
1. 夫妻感情状况:法院会审查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相处模式、矛盾产生的原因和程度等,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破裂程度。
2. 离婚原因: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重大过错,通常会对判决产生影响。
3. 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为原则,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4. 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平等原则,但会考虑对家庭付出较多、存在过错等因素进行适当的倾斜。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判决。
在实践中,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可能不会被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且夫妻感情仍无改善,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增加。
总之,起诉离婚的判决结果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无法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