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监护人通常包括以下人员:
父母:在大多数情况下,孩子的父母是其首要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双方健在且具有监护能力,一般共同承担监护职责。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孩子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监护能力的,可以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兄、姐:如果孩子的父母死亡,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没有监护能力,并且孩子的兄、姐已经成年且具有监护能力,那么兄、姐可以担任监护人。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监护权的确定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如果对监护权的归属存在争议,可以由相关部门指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同时,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