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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离婚欠的债谁还

#婚姻家事

7 人看过

2025-05-15 17:31:39

法律解析

夫妻离婚时,欠下的债务由谁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1.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离婚,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 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该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举债方个人偿还。

3. 在判断债务性质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债务的金额大小、借款的用途、夫妻双方的收入和财产状况、家庭的日常消费水平等。

4.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但这种协商只在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偿还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债务,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总之,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偿还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