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服务员与饭店之间通常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判断饭店服务员与饭店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饭店对服务员进行劳动管理,比如规定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等。
2. 服务员提供的劳动是饭店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为顾客点菜、上菜、收拾餐桌等服务工作是饭店正常经营所必需的。
3. 饭店向服务员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4. 服务员在工作中使用饭店提供的劳动工具和设备,例如工作服、餐具等。
如果上述特征明显存在,那么饭店服务员与饭店之间构成劳动关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争议,比如服务员是以兼职、临时帮忙等形式工作,且双方明确约定不构成劳动关系的,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