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类别中的犯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系中,将犯罪分为了十大类,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高利转贷罪被归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一类别,是因为该罪的行为直接扰乱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正常使用秩序,对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和经济秩序造成了破坏。
对于高利转贷罪的认定和处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套取信贷资金的数额、转贷的利率、违法所得的数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