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离婚时的赔偿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存在以下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再次结婚。
2.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精神上的折磨。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经常性的打骂、禁闭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损害赔偿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在离婚时通常不存在赔偿的问题。但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法院可能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对家庭的贡献、生活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此外,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书面约定,如关于离婚赔偿的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