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判决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判决离婚的关键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调解无效,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法使夫妻双方和好或者达成离婚协议,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夫妻双方的意愿、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同时,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证据的形式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认定。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的判决标准和考量因素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