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的情况下,关于赡养问题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而免除。但是,如果父母存在严重过错,例如遗弃、虐待子女等,在确定赡养义务的具体履行方式和程度时,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这些情况。
其次,如果子女认为父母生而不养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在履行赡养义务时可能会产生抵触情绪。这种情况下,建议通过家庭内部协商或者寻求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尝试解决矛盾和分歧,以达成一个相对合理的赡养方案。
再者,如果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赡养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判定子女应当承担的赡养义务。
需要强调的是,赡养义务不仅仅包括物质方面的供养,如支付生活费、提供住房等,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和照顾。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当尽量以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出发点,通过沟通、协商和法律手段的合理运用,找到一个既能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能考虑子女实际情况和感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