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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第几次签为长期

#劳资纠纷

38 人看过

2025-05-12 11:25:17

法律解析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被视为“长期”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稳定就业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仅仅局限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例如,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动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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