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子女不赡养老人时,可以向以下几个部门求助:
1.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比如居委会或村委会。这些组织在日常工作中对居民和村民的情况较为了解,可以协助调解家庭纠纷,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2. 当地的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包括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和信息。
3. 公安机关,如果子女的行为构成违法,比如虐待、遗弃老人等,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 人民法院,这是最为有效的法律途径。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并强制子女执行。
在求助过程中,老人应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明、自身的生活困难情况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也应当加强对赡养老人这一法律义务的宣传和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从源头上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