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送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也是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送养子女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办理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生父母除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否则原则上不能将子女送养。如果要合法送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被送养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2. 送养人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这里的“特殊困难”通常包括重大疾病、经济极度困难等情况,且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3.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办理送养手续的流程大致如下:
1. 双方达成送养和收养的合意,并签订书面的收养协议。
2.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需要强调的是,未经法定程序私自送养子女是违法的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孩子不是物品,随意送人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应该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