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
这类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分段累计计算: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比如起诉要求对方支付5万元,费用计算为:50元(基础费)加上4万元×2.5%,合计1050元。
二、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
这类案件按件收费:
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加收);
侵害姓名权、肖像权等案件每件100-500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三、其他可能需要缴纳的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的,按保全金额收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
申请执行的,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收取;
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产生的合理费用。
四、费用减免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减免:
残疾人、低保户等经济困难群体;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
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
五、注意事项
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调解或撤诉的案件减半收费;
各地法院可能有具体实施细则,建议提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