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受理费(核心费用)
非财产案件费用
单纯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每件交纳 50元至300元。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按简易程序收取50-150元。
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形
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财产标的额分段累计缴纳:
不超过20万元部分:不另行收费(已包含在基础费用中)
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加收
计算公式:超额部分 × 0.5% + 基础费用(≤300元)
上限规定:离婚案件财产部分收费不得超过50万元。
二、其他可能费用
保全费用
如申请财产保全,按保全标的额缴纳(最高5000元封顶):
1000元以下:30元/件
超过部分按1%计算(例:保全50万元需交3770元)
评估/鉴定费用
涉及房产、股权等财产评估的,需按评估机构标准另行付费。
律师代理费
律师服务费由市场调节,通常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财产标的等协商确定,普通离婚案件代理费约 5000-50000元。
三、费用减免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司法救助(需提交证明材料):
低保户、农村五保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且无其他收入
社会福利机构救助对象
确实困难的残疾人/孤寡老人
重大疾病或自然灾害导致经济困难
四、实务建议
调解优先
诉前调解阶段(30天)不收费,可充分利用法院调解程序。
管辖权选择
不同地区法院对"财产标的"认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费用预缴规则
原告需在立案时预交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实践中常由双方分担)。
示例计算:
若离婚涉及分割300万元财产:
基础费用:300元
超额部分:(300万-20万)×0.5%=1.4万元
总受理费:300+14000=14,300元
建议具体案件咨询受理法院立案庭,或委托律师制作精准诉讼成本方案。需注意2024年起部分地方法院试点电子诉讼费用减免政策,可提前查询当地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