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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办理流程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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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0:37:29

法律解析

夫妻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这两种方式的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流程:

1.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 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流程:

1.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

3. 法院受理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4.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5.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6. 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7.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应当依法处理相关事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