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胁迫结婚,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申请撤销婚姻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据,比如胁迫的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通常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提交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清晰地阐述婚姻受胁迫的情况、请求撤销婚姻的理由以及相关的事实和证据。
4.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依法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婚姻受胁迫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婚姻有时间限制。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申请撤销婚姻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