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时,老人的财产通常不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老人的财产属于老人个人所有,具有明确的财产归属权。夫妻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老人在生前对其财产通过遗嘱等合法方式进行了处分,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在老人去世后,其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此时夫妻中的一方并不必然因其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而直接获得老人的财产份额。
再者,如果老人的财产与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关,比如老人与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但其产权仍属于老人,那么在离婚时,也不能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合理的原则,尊重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