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事故一般由多个部门协同管理。
首先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他们对建筑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
其次是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再者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处理因工地安全事故导致的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等问题。
另外,公安机关也会参与,在事故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时,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同时,卫生健康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工作。
具体的管理职责和分工可能因地区和事故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通常都是由以上几个主要部门协同合作,以确保工地安全事故得到妥善处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