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主要有以下区别:
1.担保物不同:抵押担保是以特定的财产作为担保物,比如房产、车辆、土地等。这些抵押物在债务无法清偿时,可被依法处置以偿还债务。而保证担保不以具体的财产为担保,是由保证人以其信用和全部财产来担保债务的履行。
2.实现方式不同:抵押担保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债权。保证担保则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3.风险承担不同:对于抵押担保,如果抵押物的价值足以覆盖债务,债权人的风险相对较小。但如果抵押物贬值或存在权利瑕疵,可能影响债权的实现。保证担保中,保证人的财产状况和信用程度对债权的保障有较大影响,如果保证人的经济实力不足,可能导致债权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4.法律手续不同:设立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以确保抵押权的生效和对抗第三人。保证担保通常只需签订保证合同,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对保证人的资格和能力进行审查。
5.责任范围不同:抵押担保的责任范围通常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保证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