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程序中,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和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原则
平等分割原则: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时,一般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对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协议优先原则:夫妻可通过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共有、个人所有或部分共有),该约定优先于法定财产制。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则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
惩罚侵害共同财产方原则:若一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行为,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照顾未成年人、妇女原则: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能力、子女抚养需求等因素,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及女方予以适当倾斜。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2. 特殊财产的处理
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自然增值仍属个人财产,但若为主动投资收益,则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处理原则:有书面赠与合同明确约定赠与自己子女的房屋归属出资方子女;无明确约定的法院可判决归出资方子女,并综合以下因素确定对另外一方的补偿金额:婚姻存续时间及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责任划分、双方对家庭贡献度、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
3. 协商分割与诉讼分割
协商分割:双方可自行协议分割财产,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协议需以书面形式,避免后续纠纷。
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些原则和方法旨在确保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公平、合理,同时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