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彩礼起诉女方还是父母
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中,关于彩礼的退还问题,通常涉及的是彩礼的给付方和接收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不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因此,在起诉退还彩礼时,可以将女方及其父母共同列为被告。
具体来说,如果彩礼是由男方或其父母给付,而女方或其父母接收了彩礼,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或其父母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彩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将女方及其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尤其是在彩礼由女方父母接收的情况下。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起诉女方或者女方的父母都有可能导致法律上的便利和适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