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不会发放离婚证,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可直接用于再婚登记、户口变更等事项。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起诉离婚的法律凭证
法院出具文书代替离婚证
诉讼离婚后,法院会下发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这些文书自生效之日起即解除婚姻关系,无需再向民政局申领离婚证。
效力等同: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均可证明婚姻状态,用于办理后续事务。
补办方式:若判决书丢失,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与原件效力相同。
与协议离婚的区别
协议离婚需通过民政局办理,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仅通过法院程序,无离婚证。
二、注意事项
保管法律文书
离婚判决书是唯一凭证,需妥善保存。再婚或办理户籍变更时需出示该文件。
起诉材料要求
起诉离婚时需提供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而非离婚证。
三、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无需其他手续。
如需进一步确认婚姻状态或文书效力,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原审法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