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立案通常需准备以下几类证据:
1.身份证据: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用以证明当事人身份信息,确定诉讼主体适格。
2.婚姻关系证据: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3.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协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相关证据;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相关证据等,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
4.子女抚养证据: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证明子女身份及与父母关系。若主张抚养权,还需提供自己抚养更有利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
5.财产证据: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便于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