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四周岁以上的,按照强奸罪论处。未成年犯罪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是强奸未满十四周岁幼儿的,从重处罚,与前者从轻处罚相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因此,未成人犯强奸罪,需要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判断。
